国际商务论坛

您的位置是:首页>国际贸易论坛>国际商务论坛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问题与风险防范

发表于:2018-05-24 16:43 作者:admin

张艳  铜陵学院   沈惟维  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发展绿色金融,并明确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近年来,绿色债券已成为绿色金融领域重要的债务融资工具,其发展势头迅猛。文章对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绿色债券指的是通过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专门用于特定目的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相比于普通债券,绿色债券在债券资金募集用途方面更有针对性,引导资金投向绿色产业领域。近年来,绿色债券发展迅猛。根据CBI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发行绿色债券1202亿美元,较2016年的810亿美元增长近48%。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活跃程度也在不断提高,根据《2017年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报告》,2017年全国共有77个主体发行182只绿色债券,发行金额2486.13亿元,较2016年增加22.72%。其中,符合国际定义的中国绿色债券发行量达1543亿元,占全球发行量的15%,位列第二。

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一)绿色债券发债类型仍以金融债为主体

绿色金融债具有单笔发行规模大的特点,目前仍是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主要券种。2017年,我国共有25家金融机构发行44只绿色金融债,占全年绿色债项数量的38.26%,发行总规模1234亿元,占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行总规模的59.68%2017年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虽较2016年有所收窄,但发行主体数量较2016年增加近15家,更多中小型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在2017年逐步进入绿色金融债券市场。我国绿色金融债的发行主体以商业银行为主,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亿元)等大型政策性银行与国有银行外,部分具有实力的中小型城市商业银行业也逐步进入了绿色债券市场,如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亿元)、南京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亿元)。

(二)绿色非金融债发行规模明显提升

2017年,我国绿色非金融债主要包括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熊猫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发行数量合计71只,发行规模合计833.80亿元。中债资信根据可获取的资料,确定金额为660.75亿元的样本(占发行总规模的80%),分类确定绿色非金融债的资金投向。其中,投向绿色交通类项目资金262.35亿元(占样本比例39.70%),投向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类项目资金110.70亿元(占样本比例16.75%),投向污染防治类项目资金80.50亿元(占样本比例12.18%),项目类型较更加侧重清洁能源和节能的2016年有所转移。

2017年绿色非金融债的另一特色,是其在绿色债券市场中的发行主体数量和发行债券数量同比均有所提升,(按发行总额计)由2016年的约20%提升至近40%,进一步印证了非金融企业在绿色债券市场终的积极作用,我国实体经济直接参与绿色债券市场的程度进一步加深,预计未来发行总额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此外,绿色非金融债券由于具有较强的项目依存性,其发展有助于促进绿色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以及后期跟踪的完善,从长期来看将会增加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和成熟度。

(三)绿色债券仍以公开发行、中期债券为主要特点

2017年非公开发行的绿色债券数量与规模同比均有所上升,但市场仍以公开发行为主。其中,规模较大的非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包括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20亿元私募债、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2亿元私募债等,其占2017年绿色债券市场总规模的约7%。综上所述,虽然非公开发行的债券数量有所扩大,但由于绿色债券的发行规范、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限制,公开发行仍是目前绿色债券发行的主要方式。

2017年发行的绿色债券以3年期(1,170.85亿元,占比60.93%)、5年期(422.30亿元,占比21.97%)为主,其余发债期限还有1年以内、1年期、2年期、7年期、10年期与15年期,加权平均期限为4.3。整体来看,2017年绿色债券的期限结构与2016年基本一致,均以3年期与5年期债券为主。

(四)绿色债券主要以市场审计咨询机构为第三方认证机构

2017年,我国共发行115只绿色债券。其中,获得第三方机构绿色评估认证的债券合计76只,占新发行绿色债券比重的66.09%,较2016年的85.7%有所降低,但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017年参与我国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共计11家,涵盖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评级认证机构、能源环境类咨询机构以及其他学术机构等多机构类型。其中由安永、普华永道、毕马威三家国际审计机构认证的绿色债券占48%37只),由中债资信、中诚信、中财系统、商道绿融等国内咨询机构或评级机构认证的绿色债券占32.5%25只)。新发行但未获取第三方机构绿色评估认证的债券主要为国家发改委监管的绿色企业债(合计21只),该类债项在申报阶段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内部的绿色属性评估,故暂无第三方机构绿色评估认证。

(五)金融企业绿色债券总体不具备利差优势

2017年我国共发行绿色金融债44只,其中AAA级别3年期绿色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银行债券)10只,AA+级别3年期绿色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银行债券)14只。中债资信选取样本量充足程度居前的上述2个样本,对比同月份发行的非绿色金融债券的市场平均发行利率。结果显示在AAA级别3年期绿色金融债发行的6个月份中,仅十月和十一月发行利差小于同月份AAA级别3年期普通金融债;在AA+级别3年期绿色金融债发行的8个月份中,有3个月份没有相应的普通金融债券发行,仅九月和十一月发行利差小于同月份AAA级别3年期普通金融债。

二、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绿色债券发行的政府财政担保增信支持尚未全面铺开

2016年8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主导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其中第十三条明确提出,要通过市场机制支持绿色债券的发行,优化担保和征信机制以降低绿色债券资本成本。但目前已发行绿色债券或以获核准发行绿色债券的银行以及企业一般很难获得地方财政担保和增信支持,导致绿色债券发行主体仍以市场化和自身的力量推进,尚未形成政策激励与市场力量的合力。如浙江湖州美欣达集团公司拟于2016年发行10亿元绿色公司债用于垃圾处理项目,但由于需AAA级企业担保增信,加上第三方认证费用(约25万元),经测算其综合发行成本将高于同类债券50个基点,与同期限银行贷款比较亦无优势,最后放弃发行。

(二)绿色金融债发行耗时长、时间成本高

目前证监会、上交所等已陆续建立企业绿色债券的审核绿色通道,但绿色金融债由于涉及多部门审核,绿色通道尚未健全。如已获核准但尚未发行绿色金融债的某农商行表示,绿色债券的申请过程中,经绿色通道提交央行申请到取得业务核准需3个月;提交省银监局申请到获得业务准入资格需9个月。相比该银行在201512月发行二级资本债(央行审核历时3个月,省银监局审核历时6个月)耗时长了3个月,增加了时间与人力成本。

(三)绿色债券缺乏统一的评估认证质量要求

当今绿色债券方面的认证标准有两种,分别是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GBP)和气候债券标准(Climate Bond StandardCBS)。GBP是由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提出,包括四种评估认证方式的标准:一是咨询评估;二是审计核查;三是第三方认证;四是绿色评级。CBS则属于第三方认证的流程,具体到低碳运输、低碳建筑、太阳能、风能、快速公交系统等方面。我国银发〔2016228号文虽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标准,规范对绿色债券评估的质量要求,但由于目前国内并缺乏如GBPCBS之类的统一认证标准,第三方机构认证评估框架与标准各异,如比较安永于20161月为上海浦发银行发行绿色债券的认证报告与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为兴业银行20161月发债的认证报告,发现安永重点关注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与报告情况,而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则重点对环境效益进行评估认证。认证标准的不统一,既存在发债人从中套利风险,也导致投资者与监管机构难以了解绿色项目类别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影响绿色债券的公信力。

(四)绿色债券存续期间信息披露不足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6号)规定:“绿色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规定或约定披露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等内容 ”。但通过查阅2016年发行绿色公司债的企业公告,发现仍有一些公司未按要求完整披露信息。如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2016816日在上交所发行四期绿色公司债券共50亿元,该公司2017427日发布的《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罗列了集团所有未到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却缺乏该笔绿色债券的任何信息,又如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6912日在上交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28亿元,在其2017428日发布的2016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资金具体投向、绿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等内容。再以绿色金融债为例,在债券存续期间,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资产池项目进行调整,目前《关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要求发行人按季度披露资金使用情况,但并未要求按季度披露具体项目变动与绿色项目进展,披露信息亦无需经审计或绿色认证要求,且对于存续期间绿色项目的调整也无强制性绿色认证条件,只需在年度报告中进行事后披露,无法确保所更换项目符合绿色认证标准。

三、有效防范我国绿色债券市场风险的对策

(一)有效推进绿色债券配套政策落实

推动再贷款、专业化担保机制、财政贴息政策措施的落实,地方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绿色发展基金,联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的力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保项目、投资绿色债券。如借鉴英国由政府投资设立碳基金,基金公司的经费开支、项目投资等均按市场化运作;或借鉴德国以政府和政策性银行(德国复兴银行)共同投资形式成立碳基金,独立投资节能减排绿色项目。

(二)创新绿色债券的担保增信方式

如借鉴德国慕尼黑MunchnerHypo银行发行的“社会”抵押债券,当发债人出现违约预期时,投资者对债券的绿色资产池同样具有追索权,从而既让投资者主动关注相关绿色资产的效益情况,也降低了投资风险;又如借鉴美国能源署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筹资,以推动居民住房绿色化改造,居民住房改造费用以分期付款(10-20年)方式支付,并以被改造的住房为抵押,将分期付款与财产税绑定,降低该债券的违约风险。

(三)简化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审批流程

一是比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设立申报及受理绿色通道,设专人处理绿色公司债券的申报受理及审核。推动绿色金融债由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并联审批”,提高发行效率。二是要有效降低绿色债券资本成本,可以考虑对购买绿色债券获取的利息收入部分或全额免征企业、个人所得税以此从政策角度应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扶持力度。三是鼓励地方政府拓宽渠道为绿色债券的发行积极融资,比如加大债券贴息力度、设立专项补助或专项基金等方式。

(四)推进标准化认证流程的第三方认证体系发展

在发行绿色债券前要对项目环评配置、资金用途、项目抵押物及担保进行有效的认证,积极研发第三方认证体系。建议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牵头联合金融机构、评级机构、绿色咨询机构、绿色专业学术机构以及审计机构,尽快制定出统一标准化的绿色认证评估标准、流程与专业要求。

(五)持续提升绿色债券市场透明度

建议借鉴世界银行建立的绿色债券影响报告机制,定时披露绿色债券收益使用等情况的经验。应组建专项披露小组,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和制度,细化绿色债券发行主体信息披露要求。要求绿色金融债发行主体在季度报告中公开详细的资产项目进展、项目变动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同时,还应该加强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网站建设,设置专门板块公布绿色债券资金用途、收益分配、环评项目进展及效益等情况,让投资者了解更多信息、更关注环保与绿色产业,强化披露效应。

友情链接